燃氣集團 | 重拳出擊!唐山市首例偷盜燃氣案件宣判,1人獲刑!(圖文)
發布日期:2024-04-28
近日,唐山市燃氣集團收到法院關于路北區某浴池偷盜氣案件的判決書,判處該浴池負責人姚某有期徒刑3年。這是唐山市燃氣集團打擊偷盜氣工作開展以來,取得司法審判支持的第一起典型案例,對偷盜燃氣的犯罪分子起到了巨大的震懾作用。
2022年12月20日,路北區某浴池負責人姚某為節省燃氣費用,通過非法手段使用電鉆在天然氣管道上打孔并私接PPR管至浴池鍋爐用于浴池用水加熱。
2023年2月3日,唐山市燃氣集團工作人員發現后,立即向所轄派出所報案,同時將其盜竊天然氣管道做封堵、拆除處理,并積極與公安機關對接,持續跟蹤案件進程。
2023年9月1日,唐山市路北分局對被告人姚某盜氣和破壞燃氣管道的行為正式立案。經認定,姚某共偷盜天然氣3000余立方米,總價值人民幣12787.7元。
在警企、政企的通力協作下,案件有序推進,用時8個月完成了查處到宣判的全部流程。2024年3月,法院以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對姚某正式提起刑事訴訟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一十八條、第六十一條、第六十七條第一款、第四十七條、第六十四條、第三十六條第一款,《中華人名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第十五條、第一百零三條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之規定,最終判處姚某有期徒刑3年。